首页 服务项目 企业集团的变更及注销

     

    Tel: (86 21) 64305286

   Fax: (86 21) 64305121

   Email: service@zosne.com

企业集团的变更及注销
企业集团变更登记事项,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
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因分立、合并或者改变股权关系形成新的母公司时,应当办理相关登记,并可保留原企业集团,企业集团应当办理变更登记。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依法被撤销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,不适用前款规定。

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■  企业集团变更                  ■  企业集团注销
 
企业集团变更
企业集团变更名称
・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;
・ 母公司签署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
・ 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(母公司加盖公章);
・ 原《企业集团登记证》。
 
企业集团变更集团母公司
・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;
・ 母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
・ 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(变更后母公司加盖公章);
・ 变更后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关系证明;
・ 变更后集团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
・ 原《企业集团登记证》。
 
企业集团母公司名称变更
・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;
・ 母公司签署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
・ 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(母公司盖章);
・ 母公司的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《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》复印件;
・ 母公司变更后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;
・ 原《企业集团登记证》。
 
企业集团母公司住所变更
・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;
・ 母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
・ 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(母公司盖章);
・ 母公司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;
・ 原《企业集团登记证》。
 
企业集团成员变更
・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》;
・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
・ 新成员申请加入集团、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;
・ 母公司与新加入子公司的资产关系证明;
・ 新加入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;
・ 原《企业集团登记证》。
 
企业集团注销
注销条件
・ 企业集团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;
・ 已不符合《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》第五条规定的条件;
・ 母公司依法被注销(属《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》第十六条第一款情况除外)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。
 
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
・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;
・ 母公司签署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
・ 原《企业集团登记证》。